龙岗融媒记者 杜和平 文/图
花了80多万元买辆奔驰,本以为是人生赢家,却没想买到了一辆问题频发的“故障车”。今年“3·15”期间,龙岗融媒针对汽车消费领域的维权问题,邀律师解读相关法律法规,与市民朋友共同推动汽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家住龙岗中心城的市民冯先生在坂田一家奔驰4S店购买了一辆奔驰GLE450,谁知从购车之日起就发现,发动机故障灯多次亮起,先后升级系统、更换发动机、更换电子涡轮等,但故障仍然频发。双方多次沟通未果,冯先生对厂家提出换车或赔偿的诉求。
据冯先生描述,他在2021年8月新车提车后不久的一次行驶中,意外发现发动机故障灯亮起,最初4S店解释是系统问题,需要升级。升级后故障仍未解决,仪表盘经常黑屏,4S店认为火花塞也出现了问题,于是为其新换电子涡轮增压器,并拆开发动机,换上发动机缸垫。但让人气愤的是,2024年8月,新买不到三年的奔驰又在4S店维修,一“躺”便是4个月,严重影响了客户用车体验,且用车安全让人担忧。
当冯先生提出赔偿诉求时,奔驰厂家直接将问题转给4S店,4S店以“送保养”作为解决方案。冯先生表示无法接受:“新车提车后不久就变成了故障车,三包期间大修了几次,谁能接受这样的后果?“
据冯先生介绍,考虑到奔驰车后续养护费高,当初买车时还买了近2万元的保养无忧项目,即三包期间,除了轮胎等消耗品外,车辆其他部位都是免费保养。”三包期限内,他们还算积极沟通。但现在车子过了三包期,厂家和4S店对故障问题都是冷处理。我们也反映到多个部门,但是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面对新车频繁的故障,冯先生心急如焚,对方一直没有给出满意的解决办法。在这场汽车故障与维权的博弈中,冯先生明显处理于不利地位。
针对此事,记者特邀广东卓建(龙岗)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剑眉进行解读。她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享有获得质量合格产品的权利,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有权要求修理、更换、退货等。冯先生的新车在质保期内多次出现故障,且经过多次维修仍未彻底解决,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在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车辆出现故障的,4S店和厂家有责任免费修理,消费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要求修理者承担拖车费。若车辆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后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等主要部件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正常使用等情形,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换车。
针对冯先生的情况,廖律师建议他妥善保存购车发票、合同、维修记录、故障诊断报告、与4S店及厂家的沟通记录等所有相关证据,同步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投诉,请求其介入调解。如果协商和投诉都无法解决问题,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冯先生的遭遇并非孤例,汽车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廖律师表示,作为消费者,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熟知相关法规和维权途径。同时,期待汽车厂商和销售商更重视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