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公安局关于无主财物处理的公告
日期:12-02
我局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查获挎包一个、现金5023元,上述财产目前无人认领,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七条之规定,现面向社会发布认领公告。望财产所有人于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至我局相关办案单位领取并办理相关手续。本公告发布期限届满后,仍无人认领或者无法提供合法来源依据的,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将上述款项、物品上缴国库。
涉案物品:挎包一个、现金5023元,查获时间:2024年10月9日,查获地点:太仓市浏河镇浏南村某民房。
公告时间:2025年12月2日至2026年6月1日
联系人:13913769187(张警官)
联系地址:太仓市浏河镇东港路18号浏河派出所
特此公告!
太仓市公安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