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丹璐)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沙溪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反映辖区内部分商铺销售的童装涉嫌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该局随即组织执法人员对相关商铺开展执法检查,并对其中两家销售不合格婴幼儿服饰的商家立案查处。
投诉人称,其购买的儿童服装在绳带设计上涉嫌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重点核查了商家营业执照办理情况,查验了索证索票是否齐全,并检查产品是否标注执行标准、成分含量、安全类别等信息且真实合规,是否标注生产厂家厂名、厂址等内容。执法人员发现,涉诉商铺销售的部分童装存在明显安全隐患:针对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的服装,帽子部位设计有可抽拉的绳带,腰部绳带从固定点伸出的长度超过规定;针对7岁及以上儿童的服饰,头颈部绳带长度超标。此外,部分产品属于“三无产品”,标签未标注厂名厂址、成分含量等内容。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明确规定: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的头部和颈部不应有任何绳带;7岁及以上儿童服装头部和颈部用于调整尺寸的绳带不应留有自由端,其他绳带的自由端长度不应超过75mm。产品若不符合上述要求,可能导致儿童在穿着过程中发生勒绊、拖拽等安全风险。
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同步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与相关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向经营者普及《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指导经营者逐项对照标准开展自查,压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从流通环节严守产品质量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