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和《省国动办关于组织“9·18”全省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活动的通知》要求,9月18日(星期四)上午10时至10时19分全市统一试鸣防空警报。
防空警报试鸣顺序及信号规定如下:
1.10:00~10:03鸣放预先警报
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2.10:08~10:11鸣放空袭警报
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3.10:16~10:19鸣放解除警报
长鸣3分钟。
届时,请各单位、广大市民和过往人员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太仓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