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浏河渔港码头管理,维护正常使用秩序,确保各项收费项目公开、透明,现将临时使用场地相关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公示如下:
重要须知与注意事项:
请您在船舶停靠后至服务中心签订临时使用协议并缴纳临时使用费。若渔船需要补水或处置含油污水,请同步申请,并按实际情况缴纳发生费用。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太仓市汇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监督电话:0512-53602790(工作日9:00~17:00)
太仓市汇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