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沈林娅)近日,张家港市法院将巡回审判庭“搬”进居民小区,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部分苏州市人大代表、张家港市人大代表和小区工作人员、业主代表受邀旁听庭审。
某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未经业主大会表决,于2023年9月与某物业公司签订最长时间为3个月的《小区物业临时托管协议》。同年11月及2024年1月,该小区业主大会两次投票均因表决投票未达到法定比例,未能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辞职。2024年3月,经小区业主大会表决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并确定托管期间的物业服务费按新中标的价计算。该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对收费标准进行了公示。嗣后,部分业主未支付物业费,引起诉讼。
庭审中,承办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有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人大代表全程专注旁听,小区工作人员、业主代表零距离感受庭审现场,共同上了一堂沉浸式普法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