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薛方圆 朱小飞)拖欠工程质量保修款迟迟不付,即便达成调解也担心对方“拖延履行”——这是不少供应商在诉讼中面临的现实困境。近日,某石材公司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常熟市法院通过财产保全与“诉中扣划”机制,在案件审理阶段便成功拿回了被拖欠的全部款项,实现了权益的快速兑现。
某石材公司长期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类工程项目供应石材,双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合作期间,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自身资金周转困难,未按照双方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质量保修款。石材公司多次催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始终未履行付款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该石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足额支付工程质量保修款。
案件受理后,法院依据原告财产保全申请,迅速启动财产保全程序,依法冻结对应账户资金,足额保全涉案款项。在财产保全工作落实到位后,法院主动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双方认可调解方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对拖欠的工程质量保修款、付款事宜等达成一致意见。
为避免出现“调解达成后长期等待履行、违约后再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法院提出诉中扣划申请,请求在案件审理阶段直接扣划已保全的案涉货款。
经严格司法审查,确认该案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清晰,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冻结保全的资金足额匹配涉案款项,双方当事人自愿通过法院扣划的形式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会损害双方当事人及其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符合法定扣划条件。
据此,常熟法院依法出具扣划裁定书,主动前往银行办理扣划手续,成功将案涉款项足额扣划至法院专用案款账户,并及时完成案款核对、发放工作,同时依法解除了对被告的财产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