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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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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弹弓打鸟未中 钢珠砸车获刑

日期: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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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综合动态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刘艳会)走楼梯下楼途中顺手用弹弓打鸟,鸟没打着,将路边两辆轿车当成“活靶子”,造成损失5971元,构成寻衅滋事罪。2026年9月21日,经南通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殷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殷某家住34楼,平时爱好玩弹弓。今年3月21日,他本打算去公园练手,因电梯故障便走楼梯。行至6楼时,他透过窗户看见小区大门附近树上有只鸟,便掏出弹弓装上钢珠射击。鸟未击中,钢珠击中路边铁皮围挡发出声响,小鸟受惊吓走。此时殷某手中还剩十余枚钢珠,见楼下停着一辆白色轿车,为找乐子便将其当作靶子居高临下连发数弹。高速运动的钢珠击裂前后挡风玻璃,车身布满凹坑,旁边另一辆车也未能幸免。事后殷某下楼佯装路过,见车辆受损严重,深知自己闯下大祸,迅速逃离现场,当晚车主报警。

公安机关通过现场勘查和监控溯源,立即锁定殷某并将其抓获。经鉴定,两辆车损失共计5971元。殷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赔偿了车主损失并取得谅解。

办案检察官审查认为,殷某为寻求刺激,在公共场所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9月15日,南通开发区检察院对殷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