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陈朱灵)金气秋分,风清露冷秋期半。宝应县氾水镇田间稻穗低垂,正是收获前的关键农时。氾水法庭的法官踏着晨露走进村庄,一场因土地流转金引发的母子纠纷,也在这天迎来化解的契机。
赵老太年逾七旬,早年与二儿子以家庭户名义共同承包村里农田。2023年,土地随其他农户统一流转给种植大户,土地流转金由村委会代收后发放至户主账户。赵老太多年前便随大儿子在外地生活,二儿子不仅从未探望,流转金也一分未给母亲。老人多次索要无果,遂向法院求助。
氾水法庭推行“节气工作法”,秉持“农时不误、乡情不伤、法理不缺”的工作理念,故而承办法官没有急于开庭,而是选择走进田间,把调解搬到纠纷发生的现场。恰逢秋分,昼夜均分,正应“公平”二字。田埂之上,法官指着脚下的土地对二儿子说:“这块地的承包权里,本就有你母亲的一份,土地流转产生的收益,法律上她理应享有相应的份额。她是你母亲,操劳了一辈子,别因一点钱财,伤了最珍贵的情分。”
二儿子低头道出心结:“妈常年不在家,地里有什么事承包商也是联系我,我就觉得这份收益该归我。”赵老太叹了口气:“我不是非要争多少钱,只是种了那么多年的地,流转之后自己一点收益都拿不到,心里难受。”
经过一番法理讲解与真情劝导,二儿子渐渐松开眉头:“是我钻牛角尖了。妈,以前的流转金我按一半补给你,以后每年流转金,咱们一人一半。”母子二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秋分者,阴阳相半,故昼夜均而寒暑平。氾水法庭将节气智慧融入基层司法,“节气工作法”顺应农时、贴近乡土,让每一起纠纷都能在恰当的时节、合适的场景中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