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知识产权侵权高发现象探析及应对建议
日期:09-29
周 航 邓寒青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发展,简单搜索即可找到丰富多样的图片、文字版式资源,极大方便了校园教学课件、宣传海报的制作工作。但与此同时,校园不当使用未经授权作品现象频发,不仅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更对青少年知识产权意识的培育造成了负面影响。笔者经分析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淡薄,存在认知误区。多数学校对“合理使用”的条款存在误解,将“课堂教学”的外延不当扩大,在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直接未经授权使用课件、文章。法律规定“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的合理使用情形,仅限于供教学或科研人员使用,不得通过网络公开传播。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具有公开传播属性,学校在此类平台上使用他人作品,无论是否具有商业目的,均属于侵害权利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
内部管理上,缺乏规范的内容发布审核流程。多数学校未建立前置审核流程,稿件内容依赖具体经办人员的个人判断。案件审理过程中,被诉学校通常无法提供内部关于作品使用审核的规范性文件。使用网络素材时未查验来源、未查询权属、未核实是否获得授权的情况较为普遍。
维权应对不够灵活,纠纷化解机制单一。多数学校在收到权利人通知或法院传票后,被动应对。部分学校以“学校是公益单位没有经济收益”为由抗辩,或以“使用量不大”“阅读量不高”为由低估可能承担的赔偿金额。此外,部分学校因处理不当拖延时间,导致权利人增加诉讼请求、扩大索赔范围,最终赔偿金额超出合理预期。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提出建议:
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学校法治建设总体规划。明确知识产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通过专题培训向新媒体工作人员讲解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法律含义、合理使用的具体边界以及侵权责任的主要承担形式,对新媒体运营中的风险形成清晰认识。开展“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的专项教育活动,组织相关人员旁听知识产权案件庭审、开展专题法治讲座,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破除错误认知。
建立知识产权全流程风险防控机制。对新媒体平台及校园门户网站、内部教学资源库实施全面的存量资源排查。建立健全校园媒体内容管理办法、教学资源数字化使用规范,在现有审校流程中增设“版权审查”环节。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引入“图片版权查重系统”或“数字版权管理平台”,利用技术手段对上传至校园网络的内容进行自动比对和预警,构建防火墙。
实行疏堵结合,构建合法便捷的教育资源供给体系。整合优质教育资源,搭建或接入国家级、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向师生免费或低成本开放具有清晰授权的教学素材、课件模板、宣传图片等。倡导学校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合作,通过支付年度使用费,获得一揽子授权,解决海量作品授权难的问题。针对原创动力不足的问题,建立将“原创率”“图片来源合规”纳入评奖评优指标,鼓励学校师生创作作品,并建立健全校园内部的原创作品登记库。合理利用人工智能高效、快速、低成本的核心优势,生成概念性配图如节日海报背景、抽象插画等,并在图片角落标注图片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