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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社区矫正撤销缓刑情节严重问题探究

日期:09-24
字号:大中小
版面:第A07版:法治学习       上一篇    下一篇

【案情】

社区矫正对象权某某与其在社交软件相识的王姓女子发生性关系,并支付嫖资300元。2025年4月10日,公安机关据此对权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5000元的决定。社区矫正机关认为权某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缓刑监督管理规定,属于情节严重,向原审法院发出撤销缓刑建议书。

【评析】

观点一,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情节严重”不等同于刑法和社区矫正法中的“情节严重”,基于刑法的谦抑性原则,权某某此前表现良好,不应因一次嫖娼行为而撤销缓刑。

观点二,行政拘留的严厉性仅次于刑罚,若不视为情节严重,则只有犯罪行为才能撤销缓刑,违背立法本意。笔者同意第一种观点。

违法行为已被处罚,尚不构成犯罪。罪犯权某某嫖娼是违法行为,并不是犯罪行为,违反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该行为已被公安机关处罚,如再以此为由对其撤销缓刑,实际上是对同一违法行为既进行了治安处罚,又进行了刑事处罚,不符合刑法的谦抑性原则。

违法行为不具备相当性。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属于撤销缓刑中五项情形中的兜底条款,认定情节严重应当与该条款中其他应当撤销缓刑情形的严重性具有相当性。权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仅有一次嫖娼违法行为,且未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恶劣社会影响、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等后果,亦未有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情形,不宜将权某某一次嫖娼行为认定为该条中的情节严重情形。

收监执行不能实现社区矫正目的。权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能按照要求完成司法所电话汇报、书面思想汇报、配合电话抽查和实地查访、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等监管工作,其与父母共同居住,家庭关系较为稳定。

根据社区矫正法第一条之规定,社区矫正的目的为“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权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能落实基础监管要求,无重大违规情形,家庭关系稳定,上述事实表明其本人再犯罪危险较低,从实现社区矫正目的、保障矫正对象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对其不撤销缓刑继续进行社区矫正能更好地实现上述要求。其嫖娼行为的根源在于遵纪守法意识较为淡薄,建议由执行机关对其制定个性化、针对性矫正方案,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实地走访、信息化核查,同时要求其父母配合执行机关共同做好对权某某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