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下列3家社会团体未按规定参加2023年、2024年南京市江宁区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本机关拟对下列社会团体做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下列社会团体取得联系,依据《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向下列社会团体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限下列社会团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联系人:周冬生
联系电话:025-52180245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78-1号106室
特此公告。
拟处罚社会团体名单:
南京市江宁区健美运动协会
南京市江宁区冬泳协会
南京市江宁区空竹运动协会
南京市江宁区民政局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