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10-13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美容店两次转让 预付款理应退还

日期:09-22
字号:大中小
版面:第A02版:政法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翟 敏 通讯员 王 珊)办卡充值享优惠,却遇店铺转让、注销,商家一句“老板换人了”,就能让消费者吃哑巴亏吗?近日,靖江市法院审结一起预付式消费纠纷案,依法支持消费者退还预付款的诉求。

林女士在一家美容店办了消费卡,还有一些护理项目没做完。后来这家店转让给了张某经营。接手的张某表示:想继续用原来的卡,要先充1000元,买15次身体护理套餐。林女士想着反正也常来做护理,就付了1000元,完成了“转卡”手续,并在顾客档案本上签了字。

然而,半年后,美容店的工作人员突然通知林女士:店又被转让了,想继续用卡的话需要再掏钱购买护理项目。林女士这下不乐意了,一查才发现,张某的美容店早就注销登记了。说好的服务还没做,店先没了。林女士一纸诉状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退还1000元预付金。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林女士和美容店没签书面合同,但顾客档案记录本和转账记录证明双方的服务合同关系是客观存在的。档案本上写得明明白白:林女士付1000元预付金,享受15次身体护理,店家承接原卡剩余项目。这笔预付款是在张某经营期间收的,所以张某应该对这笔款项承担清偿责任。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张某退还林女士预付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