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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田垅间,“调”出农家丰收年景

日期:09-18
字号:大中小
版面:第A04版:江苏法苑       上一篇    下一篇

风掠田畴,稻浪起伏。九月的苏北平原秋意渐浓,沉甸甸的穗头在风中摇曳,沭阳县庙头镇赶埠村的蔡老汉,正跟在收割机后捡拾翻出的花生,一名法官沿着田埂向他走来:“蔡叔,忙秋收呢!今年花生长势可好啊?”

“呀,是葛法官来啦!”蔡老汉抬起头,“多亏你们的辛勤调解,才让我的花生地没有毁掉,你看这花生长得多好。”蔡老汉捧起刚翻出的花生,满是感激和欣喜。

问话的是葛国敬,他是沭阳县法院庙头人民法庭法官。9月7日下午,他在村里办完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因心里放不下此前那起土地地界纠纷,便顺道回访当事人,实地查看庄稼以及邻里相处情况。

仲老汉和蔡老汉是同村村民也是地邻。蔡老汉租赁的三家农户连片土地与仲老汉承包地相连。仲老汉认为蔡老汉越界“侵占”了他家的承包地,双方因地界争议产生矛盾,经村委会调解多次未果,仲老汉遂诉至法院,要求蔡老汉退还“侵占”他家的3分地,并赔偿经济损失。

葛国敬阅卷后第一时间核实情况并立即组织了第一次调解,但两边各说各理,谁也不愿退让,没有达成共识。因第一次调解未成,法官组织了开庭。

“法官,我家的地和被告家的地紧挨着,原来是1.4亩,现在不足1.1亩了。我要求被告把多占我家的地还回来并赔偿损失。”仲老汉说。

蔡老汉也满心委屈:“这地是我从别人手里租来的,接手的时候地界就模糊不清,我哪里晓得地界在哪,我没有多占他家的地。”

通过开庭及鉴定进一步明确了两家的土地面积,在此基础上法官提出由蔡老汉返还土地的调解方案获得了双方的认可,但在赔偿损失方面双方又出现了分歧。

“三分地一季度要赔偿两千多元的损失?没门!”蔡老汉把头摇得像拨浪鼓,第二次调解也不欢而散。

眼看庄稼渐渐成熟,秋收越来越近,庙头法庭启动矛盾纠纷三级排查化解机制,同步联合赶埠村村委会、庙头镇综治中心组成三方联合调解小组,邀请老党员、老干部代表、村党支部书记、司法所工作人员、乡镇包村干部全程参与、联动调处。

2026年7月16日,调解团队赶赴两家争议土地现场,冒着烈日酷暑对争议地块逐一勘验丈量,核对土地确权档案与承包经营权证,精准厘清权属争议焦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接着,调解人员“情理法”并用,做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工作。

“地也量了,事实就摆在这里,干脆就按实际测量算,谁也不吃亏,你们看行不行?”葛国敬望着两位老汉,恳切地说。

“我和老仲家地界处有一根电线杆,原先我以为电线杆周边的地没人要了才开垦种粮的,这事确实是我考虑不周。”在综治中心、司法所工作人员劝说下,蔡老汉态度逐渐缓和。

仲老汉见状也松了口:“都是邻居,我也不想闹僵,把我的地恢复原样不少就行,其他的我也不计较了。”

历经三轮耐心斡旋,田间地头的这场拉锯终于尘埃落定。两家人心平气和签下调解协议。协议还特别写明,等到2026年秋季,蔡老汉田里花生收割完毕之后正式履行协议。

落笔签完名字那一刻,蔡老汉长长吐出一口气,积压在心底许久的石头终于落地:“这下好了,地里这一季庄稼,总算能安安稳稳收成了。”

回访回程的路上,望着这高粱红来大豆香的田间景色,葛国敬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