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以调解合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日期:09-17
本报讯(记者 李殷枫 通讯员 袁子璇 季欣妍)近日,镇江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化“复议+人民调解”联动工作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因燃气安全事故引发的行政争议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取得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2025年6月,镇江某地发生一起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致顾某某死亡及房屋严重损毁。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系一起居民自身用气不当导致的燃气安全事故。申请人顾某(死者之女)对调查程序、事实认定及事故定性均有重大异议,向镇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某区人民政府作出的事故认定批复。
行政复议机构经深入研判认为,该案申请人核心诉求实质是对事故责任划分不服,背后根源在于民事赔偿争议。若简单作出维持或撤销的复议决定,无法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反而可能引发诉讼、信访等连锁反应,增加当事人诉累。
为从根源上化解纠纷,复议机构启动行政复议多元化解机制,联动属地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组织调解,搭建包含申请人母女、代理律师、丹阳市应急管理部门、燃气公司及法务的多方调解平台。
调解现场,复议机构工作人员耐心释法明理,一方面向申请人释明事故定性、行政调查相关法律依据,客观说明燃气公司管理存在的不规范之处;另一方面向燃气公司开展法治宣讲,督促企业从人道主义角度妥善处置死者家属合理诉求。经多轮协商谈判,双方达成一揽子和解方案:燃气公司一次性支付22万元人道主义补偿,申请人撤回本次行政复议申请,并同步撤回关联民事上诉,承诺不再就本次事故提起复议、诉讼、信访等各类维权途径。各方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见证下签署书面和解协议,申请人提交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审查和解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未损害国家及公共利益,作出行政复议终止决定并依法送达。
据介绍,该案的成功化解,是人民调解与行政复议有效衔接、形成解纷合力的生动实践,构建起了“行政复议+人民调解”联动解纷模式。针对行政、民事纠纷交织复合型民生案件,摒弃单一书面审理模式,依托基层人民调解力量协同开展调解工作,一次性同步化解行政复议与民事上诉双重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减少群众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