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圆满化解 鱼塘“借名承包”纠纷
日期:09-15
本报讯(通讯员 射法萱)近日,射阳县法院开发区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鱼塘“借名承包”引发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19年,某村村民孙某与村民代表签订鱼塘承包合同,承包本村组15亩鱼塘,由村委会见证备案。合同签订后,鱼塘实际由非该村村民的贾某经营。2023年12月,贾某未经许可擅自将鱼塘转包给邹某,并收取转包费用。同时,贾某为扩大养殖面积,私自拆除鱼塘原有堤坝,引发村民不满。村民纷纷向孙某讨要说法,孙某要求贾某、邹某返还鱼塘未果,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入村居走访调查,向当年参与发包的村民代表逐一核实承包背景、经营流转等细节,明确孙某为名义承包人、贾某为实际经营人的事实。考虑到该案涉及集体土地经营、村民关注度高,为最大限度化解争议、修复邻里关系、维护乡村稳定,法官坚持调解优先,邀请村委会、网格员、乡贤及原发包村民代表共同参与调解工作。
调解现场,法官围绕土地承包相关法律法规,为双方当事人厘清法律关系、明晰权责边界、讲明法律后果;村民代表、网格员立足乡土人情开展柔性劝导;村干部结合村居管理实际居中协调、疏通矛盾。在法理阐释、情理疏导、基层联动下,双方当事人放下分歧,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邹某、贾某向孙某返还案涉鱼塘,贾某将鱼塘恢复至2019年合同约定界址。至此,该起土地纠纷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