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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合肥安恒房地产营销顾问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 暨债务催收公告

日期:09-15
字号:大中小
版面:第A02版:政法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合肥安恒房地产营销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与宿州市柏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于2026年9月2日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依据该协议约定,转让方已将其基于(2022)宿仲裁字第73号仲裁裁决书、(2024)苏05执2404号执行案件,对债务人钱雯(身份证号码:340504********004X)所享有的全部主债权及附属权利,依法转让至受让方宿州市柏华置业有限公司。

自上述债权转让后,受让方宿州市柏华置业有限公司即取得对债务人钱雯的全部债权及相关从权利。现依法向债务人钱雯予以公告通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债务人钱雯即应向宿州市柏华置业有限公司履行全部清偿义务。

受让方联系人及地址:

尹若亮律师 13865961842

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港口中路756-8号

特此公告。

公告人:合肥安恒房地产营销顾问有限公司

宿州市柏华置业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