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秀菊 陈施旗)近日,淮安市洪泽区法院民二庭成功调处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消除双方顾虑,实质化解企业矛盾。
原告李某与被告陈某是长期合作的商业伙伴,陈某向李某采购塑料吨桶,李某按约定将货物运送至陈某指定地点。送货途中,承运司机不慎撞坏了陈某场地的围墙,陈某便一直拒付货款,双方因此陷入长达半年的僵持,李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张秀菊梳理案件后发现,双方看似货款给付争议,实则是运输途中产生的财产损坏后续赔偿问题一直没能得到解决,加上沟通不畅,最终才导致了纠纷成讼。案涉围墙损坏属于侵权法律关系,与该买卖合同本诉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无法在该案中直接作出实体判决。而双方存在多年合作基础,简单一判了之虽然能够结案,却难以真正弥合双方的隔阂,还可能引发后续另案诉讼,增加当事人的诉累。
为实现案结事了,张秀菊没有简单就案办案,而是积极开展实质性矛盾化解工作,引导李某直面核心问题,主动对接承运司机,核实驾驶员的投保情况以及保险报案进度。在确认承运司机投保的保险公司后,陈某也积极行动,就围墙受损理赔事宜向该保险公司核实。在张秀菊的主持下,双方就财产损失的保险理赔路径、后续保障方案达成共识,彻底打消了陈某顾虑,陈某随即付清全部货款。至此,这起历时半年的商事纠纷顺利化解,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妥善处置了衍生的财产损害争议,延续了双方长期建立的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