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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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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给行政复议装上“全流程质检线”

日期: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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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1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姜 军 李殷枫 通讯员 吴 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行政复议吸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凸显。面对“案多人少”与“质效统筹”的双重压力,徐州市司法局率先出台案件流程监控与质量评查“双指南”,即《徐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流程监控工作指南》《徐州市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指南》,创新构建行政复议案件流程管控、质量评查、风险预警、内外制衡的全周期监管体系。

今年4月,徐州一起涉企行政处罚复议案件被系统自动标记为“橙色预警”。某公司不服行政机关处罚决定要申请复议。徐州市司法局接到复议申请后,对照《徐州市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指南》发现,原处罚决定书在“过罚相当”的说理部分较为单薄,且未充分考量企业已主动整改的情节。市司法局邀请的评查专家在阅卷后也指出:“复议决定书不仅要讲清合法性,更要释明裁量基准的运用。”

根据预警机制和评查意见,办案人员迅速启动会商,组织双方听证。经释法说理,企业与行政机关当场达成和解,企业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事后,企业负责人专程致谢,执法机关也对照评查指出的文书说理短板,修订了同类案件的执法指引。

据介绍,《徐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流程监控工作指南》梳理受理、审理、归档等核心流程,细化动态监控要点,生成标准化操作清单,将权责边界压实到岗。《徐州市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指南》则从案件受理、审理、决定等维度设置评查指标,明确“不合格”案件的负面判定标准,让办案人员“打开清单即知风险”。“双指南”机制的实施,精准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与争议化解效能。

在此基础上,为让监管更加规范,徐州市司法局调整内设机构职能,设立专职监管科室,实行办案科室自查与监管科室督查相分离。同时,吸纳法官、专家、政府法律顾问组建评查专家库,通过随机抽卷、交叉评查引入外部监督,打破“自办自查”闭环。针对复议案件的风险程度,创新“三色”风险预警,将案件划分为红、橙、黄三个等级,实行专案管理、分级研判,持续推动行政争议源头化解。

据悉,“双指南”机制实施以来,徐州市级复议机构累计完成办案流程监控566件、文书审核7680件次,9件风险预警案件均成功办结,为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的发挥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底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