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官,不仅还了我们公道,还一直记着我们家的难处。”近日,当检察干警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凭证送到大学生小琳(化名)手中时,她的眼里满是感激。从母亲到女儿,从刑事被害人到民事支持起诉申请人,盐城市大丰区检察院对这一困境家庭的帮扶,跨越一年时光,串联起两次司法救助的接力守护。
一年前,大丰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强奸案件。被害人王某某系精神残疾患者,经鉴定无性自我防卫能力。案件发生后,王某某精神状态恶化,原本拮据的家庭陷入更深困境。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事实的同时,将救助线索移送控申部门。办案干警走访发现,王某某丈夫同样是智力残疾,两人均无劳动能力,家中还有一双正在上学的儿女,全家仅靠年迈的祖父母务农和残疾补助金维持生计。
鉴于王某某因案致困、身心受创,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该院迅速启动救助程序,提请政法委会办后,决定给予王某某司法救助金2万元,用于其心理疏导和家庭基本生活支出。同时,检察官对接残联、乡镇综治中心等部门,建议持续关注王某某康复情况,协助落实日常照料。
案件依法办结,被告人受到法律惩处,但检察履职并未画上句号。
这份牵挂,在一年后有了新的延续。今年,该院依托综治中心线索排查机制梳理民事支持起诉线索时,一个熟悉的名字引起了承办检察官注意——申请人小琳,正是王某某的女儿。
原来,小琳在实习途中因某公司施工后未及时恢复窨井盖,骑车碾压后摔倒致右手胫骨骨折,因赔偿协商未果,前往综治中心咨询诉讼流程。
这一家庭的困境,检察官早已了然于心。民事检察部门随即介入,决定为小琳提供民事支持起诉,同时同步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经核实,小琳现为在校大学生,弟弟仍在读书,祖父母年事已高、疾病缠身,家庭收入仅有残疾补助金和几亩薄田的产出。小琳虽课余打工补贴家用,仍难以为继。结合其在校学生身份和家庭实际困难,该院决定再次给予司法救助,帮助其缓解学业与生活压力。
救助期间,检察官多次与小琳谈心,鼓励她安心完成学业,并联合乡镇、社区、残联等部门梳理帮扶需求,推动各项救助政策落地见效。
从刑事被害人王某某到民事申请人小琳,两次救助衔接有序,一份坚守始终如一。目前,小琳已重返校园,状态明显好转;王某某在家人照料和社会关怀下,精神状况也有所改善。
近年来,大丰区检察院坚持将司法救助融入办案全过程,聚焦残疾人、困难妇女、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依托综治中心等平台主动排查线索,推动“一次性救助”向“持续性守护”转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