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伍晓伟 潘嘉恒)本该退还的房屋,却被侵占了5年之久。近日,金湖县法院以强制执行方式,依法协助相对人收回涉案房屋。
5年前,孙某从某开发商处购买了一套房产,后因房屋质量产生纠纷诉至金湖法院。经该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开发商自愿用另一处同户型同面积的房屋进行置换,孙某主动退还现房,并协助开发商办理产权变更。协议生效后,开发商履行了房屋置换义务,然而孙某却违背约定,既不退还房屋,也不配合办理房屋过户。开发商每次与其交涉,孙某都以人在外地、暂时回不去等各种借口拖延搪塞。由于孙某的情况只是开发楼盘中的个案,加之又忙于开发其他项目,故开发商无暇启动司法程序维权,就这样此事一直悬而未决,涉案房屋被孙某侵占5年之久。
今年7月,有客户“相中”涉案房屋,意欲购买。但由于孙某拒不退让,无奈开发商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孙某送达限期退还房屋和协助办理房屋过户通知书,但孙某依旧置若罔闻、拒绝履行。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实现,该院一方面依法作出执行裁定,在不动产登记部门的协助下,强制将涉案房屋过户到开发商名下;另一方面组织警力,并邀请人大代表、公证员、物业管理员等全程监督见证,依法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空,现场完成房屋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