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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柔性化解涉旅纠纷 法治护航文旅营商

日期: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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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赵雨秋 马翰林 记者 王晓红)近日,新沂市法院窑湾法庭立足辖区文旅产业发展实际,以实质性解纷为目标,柔性化解一起景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为地方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王某与张某、某公司签订景区房屋租赁合同,按约定预先支付租金。王某认为张某、某公司未按期交付房屋、未退还租金,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全面核查案件事实及相关证据,考虑到该案关乎景区小微经营主体权益及辖区文旅营商环境,若简单机械判决,易加重小微企业经营负担。为此,法庭组织双方开展面对面调解,力求从根源化解矛盾。

调解中,法官秉持情理法相融原则,耐心开展释法疏导与纠纷协调工作。法官向双方耐心释明,纠纷僵持过久不仅会耗费双方时间、精力与诉讼成本,也不利于企业经营和文旅市场发展。希望双方能够立足实际、互谅互让,以和解方式稳妥化解争议。

在法官的疏导下,被告坦诚道出了自身难处:“我们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只是近几年门店营收不稳定,公司资金周转比较吃力,目前确实没有能力一次性还清全部款项。”原告则表示,因前期投入落空,合法权益受损,希望被告能够尽快结清欠款。

在充分倾听双方诉求后,法官兼顾法理与人情,双向开展沟通疏导。经过多轮细致沟通、反复协商,双方当事人逐步达成共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以分期还款的方式结清全部款项,既为被告还款预留缓冲空间,又保障原告债权能够足额兑现,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