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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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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亭湖柔性化解执行积案

日期: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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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黄培培)近日,盐城市亭湖区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执行和解机制,在严守法律底线、保障胜诉方合法权益的同时,柔性化解矛盾、体谅被执行人实际困境,妥善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被告陈某胜向原告(其邻居)花某借款4万元,并以一辆租赁的商务车作为质押,后续车辆被租赁公司收回。债务到期后,陈某胜无力还款,重新出具欠条约定分期还款,张某为该笔全部债务提供连带担保。因陈某胜迟迟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花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由陈某胜偿还4万元借款本金及相关维权费用,担保人张某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主债务人陈某胜失联、逃避履行,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停滞。经过不懈的摸排,最终执行干警通过申请执行人的配合,成功找到担保人张某,并依法传唤至法院配合调查。

面对执行干警,张某吐露了自身难处。他表示,当初碍于情面、受人误导,没有充分了解担保的法律后果,便草率签字担保。如今自己经济拮据,母亲刚做完手术,家庭压力巨大。因为害怕家人担心,他一直隐瞒案件情况,连判决书都不敢给家人看。不知情的姐姐听闻其弟张某被法院传唤调查,忧心忡忡,连夜赶到法院咨询情况。面对焦虑的姐弟,执行干警没有简单机械办案,而是耐心安抚,细致梳理案件事实,释明相关法律规定。

姐弟二人为法院的人性化举措所触动,姐姐主动劝说弟弟正视法律责任、积极承担法律义务。在家人的劝导和干警的普法教育下,张某态度彻底转变,真诚悔过。考虑到张某的实际困难以及积极偿债的意愿,干警未对其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如实反馈张某的现实情况和还款诚意。经过多次沟通协调,申请执行人充分谅解张某的处境,自愿作出让步,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张某每月还款3000元,分期结清全部债务。至此,这起僵持许久的执行案件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