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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未成年人附条件 不起诉制度的实践探索

日期:09-03
字号:大中小
版面:第A07版:法治学习       上一篇    下一篇

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依托常态化监督考察和针对性矫治教育,助力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检察机关作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机关和监督考察主体,应当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出发,以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正常社会化和预防违法犯罪为目的,持续推动监督考察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聚焦社会调查,夯实精准帮教基础。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是精准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并进行个性化帮教的重要参考依据。当前需要进一步提升社会调查的全面性、专业性与转化率。社会调查既需要全面摸排涉罪未成年人个体情况,包括个性特质、家庭监护、成长经历、教育背景、平时表现、社交朋辈等信息,也需要核查犯罪动机、主观认知、过往有无类似行为、犯罪以后的行为表现、认罪悔罪态度等状况。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依托专业知识与科学方法,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危险性、再犯可能性、回归社会的优势条件与风险隐患开展定向评估,进而定制适配的矫治教育方案,细化监督考察评价标准,明确未达到监督考察要求的惩戒措施等,真正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分类化管理和个性化帮教。

融入社会观护,构建立体帮教体系。矫治教育涉罪未成年人是一项系统性社会工程,需要推动构建检察主导、多方参与、社会协同的社会观护体系。检察机关可以联合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多方主体,深度整合基层治理、企业技能实训、社会公益服务等资源,依托不同资源禀赋和独特优势,探索建立功能各有侧重、类型各不相同的社会观护基地,提供法治教育、行为矫正、心理干预、技能培训、公益服务等多元化矫治教育措施,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塑自我价值、树立正向人生目标,为其顺利回归社会筑牢基础。

依托数字检察,赋能帮教提质增效。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具有周期长、动态性强的特点,传统监督考察模式存在信息碎片化、跟踪不及时、研判不精准等短板,可以探索搭建涉罪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大数据平台,整合汇聚未成年人成长与涉案全链条数据资源,将涉罪未成年人的校园处分信息、治安处罚记录、社会调查报告、既往矫治教育档案、监督考察台账等各类信息统一录入系统,通过数据的归集、比对、整合、分析和运用,完整还原涉罪未成年人成长轨迹与行为演变过程,精准生成“个人画像”,客观复盘既往帮教措施的实施效果,找准帮教薄弱环节,并动态优化矫治教育方案,充分释放数据赋能的叠加效应,提升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的整体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