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六轮调解促成案结事了人和
日期:09-03
本报讯(记者 陈 坚 通讯员 钱 睿 陈 若)8月12日下午,南通市通州区法院兴仁法庭第一审判庭里,原告步某清点着面前十几叠现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经过法官6轮悉心调解,一起尘封12年的民间借贷衍生纠纷终于一次性了结,彻底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积怨,也让原告12年的等待真正落到了实处。
2014年,步某因与彰某、李某夫妇存在民间借贷纠纷,向通州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彰某夫妇偿还步某借款本息共计20余万元。案件判决生效后,步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经全面财产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足额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执行僵局。
今年初,被执行人彰某离世,步某在整理案件材料时发现,彰某、李某夫妇曾多次向其子小彰转账。步某认定该行为系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遂向兴仁法庭提起债权人撤销权之诉,希望通过诉讼追回财产。
该案承办法官杨通拥有多年执行工作经验,重新梳理全部案卷后,发现该案并非简单的撤销权纠纷,背后绑定着十余年未结的执行积案。若简单一判了之,不仅难以实质性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还可能引发新的诉讼、执行异议,造成司法程序空转,加剧双方矛盾。
庭审过程中,双方12年积怨彻底爆发。李某辩称涉案转账系偿还儿子垫付的交通事故费用,资金源自事故理赔款,拒绝撤销转账行为;步某则明确表示,若诉求无法得到支持,将追究相关人员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一时间,案件化解难度陡增。
为实质化解纠纷,杨通摒弃就案办案的惯性思维,针对被告李某母子,结合其家庭经济现状,客观评估履约能力,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面临的失信惩戒、刑事追责等法律后果。
历经6轮反复沟通,法官在法理与人情之间寻找平衡点,逐步消解双方对立情绪,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李某母子一次性支付步某12万元,涉案诉讼及全部关联执行案件一并了结。当法官见证被告李某将12万元现金现场交付步某时,这起历时12年的纠纷以情理兼顾的柔性方式画上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