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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同居后解除婚约,彩礼金饰怎么算?

日期: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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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8版:开 庭       上一篇    下一篇

作为我国传统婚嫁礼俗的重要内容,彩礼源自古礼“六礼”“纳征”之仪,历来承载着两个家庭对新人的祝福与期许。男婚女嫁,依俗定亲、以礼相聘,本是一桩喜事;然而一旦婚约未成,彩礼何去何从,便往往成为横在昔日恋人之间的一道现实难题。近日,阜宁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礼金的婚约财产纠纷,女方当场返还金饰,男方释怀撤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来,小王与小丽经亲友介绍相识,怀着对美好生活的共同期许走到一起,双方已举办订婚仪式。为表爱意,小王依当地习俗给付小丽彩礼10.8万元及黄金饰品74克,二人随后开始同居生活,共同筹备婚礼事宜。

2025年某日,小王突然失联,小丽多方查找未果,后经亲友告知,小王系轻信他人所谓的“赚钱门路”,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因此留下案底。这一变故令小丽深受打击,她反复思量后认为,二人现状已难以接受,遂向小王明确提出取消婚礼。小王对此深感歉意,眼见小丽去意已决,亦不再挽留。然而,婚约虽解,财物之争随之而起。

“取消婚礼可以,但你得把10.8万元彩礼和74克金饰全部返还,法律有规定。”小王主张道。

“婚礼取消主要责任在你,这段感情我付出更多,我们也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彩礼理应是对我的补偿,不该返还。”小丽含泪回应。

双方各执一词,昔日情侣渐成怨偶。多次协商无果后,小王无奈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小丽返还全部彩礼及金饰。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入了解双方的感情经历与实际情况,认为彩礼纠纷根植于我国婚嫁传统习俗,一纸判决虽可厘清财物归属,却未必能真正解开双方心结,遂将调解作为化解纠纷的着力点。

“你们二人尚且年轻,曾经也是真诚走到一起的,虽有缘无分,也不必因彩礼反目成仇。今天,我把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摆到桌面上,和你们讲清楚、说明白。”承办法官一番恳谈,让情绪对立的双方逐渐平静下来。

一方面,法官围绕婚约财产返还的法律规定,向双方释法说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等情形的,人民法院依法应予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的,人民法院将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法官据此引导双方理性看待彩礼及金饰的返还问题。另一方面,法官从双方昔日情分入手,劝导二人既然未能携手步入婚姻,更应少一些计较、多一些包容,给彼此的生活留一份体面、开一段新篇。

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下,双方逐渐放下情绪,从各执己见转向理性协商。鉴于小王就现金彩礼部分缺乏充分证据,仅有购买金饰的记录(按700元/克价格购买),在法官的调和下,结合当前金价行情,小王主动提出:仅要求小丽返还金饰,彩礼不再主张返还,以此作为对小丽的补偿。双方就婚约财产返还问题达成一致共识,小丽当庭返还全部金饰,小王随后撤诉。随着一件件黄金饰品清点、确认、交还完毕,横在二人心中的“结”也随之解开。

>>>法官说法

彩礼是男女双方为缔结婚姻,按照当地习俗给付的财物,其给付往往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该案双方虽举办订婚仪式并同居生活,但始终未办理结婚登记,小王主张返还彩礼,于法有据。法官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可见,彩礼返还并非“一刀切”,而是要综合衡量各种因素,兼顾法理与人情。

该案中,小王对现金彩礼部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依照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相关主张难以得到全额支持;而金饰部分有购买记录印证,事实较为清晰。承办法官综合考量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的实际使用、双方各自过错及小王现实处境等因素,最终促成双方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小王自愿放弃现金彩礼的返还请求,作为对小丽的补偿;小丽当庭返还全部金饰。这一结果既尊重了法律规定,又兼顾了人情事理,让一段未能修成正果的感情有了体面的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