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注销难逃债责 主动履行重获信任
日期:09-01
本报讯(通讯员 朱亚文 楚士将)近日,阜宁县法院羊寨法庭运用穿透式审判思维,通过查询工商注册信息,精准识别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恶意注销登记信息以逃避债务行为,化解卡车司机讨薪难题,最终实际投资人主动要求调解并履行债务,赢得当事人点赞。
唐某受雇于A汽车运输经营部从事驾驶员工作,离岗结算后,A汽车运输经营部向唐某出具金额为3万元的欠条1份,唐某多次催要未果后提起诉讼,要求A汽车运输经营部承担付款责任。承办法官阅卷后发现案件事实清楚,庭前通过电话组织双方调解,A汽车运输经营部的经营者暨投资人刘某口头答应付款,但拒绝明确还款方案,明显存在故意拖延债务的嫌疑,承办法官秉持探明案件事实的职业敏感,进一步查询工商信息后发现刘某已在一个月前将A汽车运输经营部注销。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刘某法律释明,告知其个体工商户被注销,债务并非一笔勾销,出现注销不清算或者虚假清算等未依法清算行为,本质是投资人恶意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合法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据法律规定应当直接判决投资人个人承担付款责任。刘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主动要求加入诉讼承担责任,经调解,刘某重获信任,最终双方达成由刘某支付1万元、余款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