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贷款对簿公堂 庭后调解共同应对
日期:09-01
本报讯(通讯员 徐少华 蔡昕萌)“当初看在亲戚的面子上才帮忙借钱,现在平台天天催我,我实在扛不住了。”亲友间“借名”贷款,一方以个人名义办理网贷,筹得资金后转借给另一方,不料对方多次逾期未还款。近日,张家港市法院通过庭后调解,化解了这起因信任埋下隐患的债务纷争。
张某与杨某是表兄弟,2025年1月,杨某夫妇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张某借款。因张某自有资金不足,二人便提议由张某以个人名义通过多个网络平台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并口头承诺所有借款本息均由二人按月准时归还。出于信任,张某通过多个网络平台贷款等方式共筹集127万余元并交付给杨某夫妇。
起初二人尚能按时还款,但随后开始逾期。2025年5月,杨某夫妇补写借条,承诺按约还款。然而此后二人仍多次逾期,仅归还10万余元,导致张某无法按时偿还平台贷款,产生高额逾期利息。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借款协议,判令杨某夫妇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庭审中,原告张某提交了借条、微信聊天记录、网络平台贷款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及款项交付情况。被告对借款金额及借条真实性不持异议,但表示目前资金周转困难,难以一次性清偿。庭审结束后,法官考虑到,若直接判决,杨某夫妇短期内无力一次性清偿,张某仍面临网贷平台的追偿压力,两家关系可能进一步恶化。案涉借款均源自网贷,若原、被告不能合力还款,名义借款人张某将面临金融机构追偿甚至失信风险。双方关系本已因纠纷而紧张,法官遂组织庭后调解,避免“一案结、两家伤”。
调解过程中,法官向杨某夫妇阐明法律后果,同时引导双方念及亲情、互相体谅。经反复沟通,双方态度逐渐缓和,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杨某夫妇继续分期还款,张某给予适当宽限,共同应对外部网贷债务,既缓解了杨某夫妇的资金压力,也避免了张某陷入征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