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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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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金湖法院审执联动化解劳资纠纷

日期: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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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政法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翟 敏 通讯员 伍晓伟 王佩娟)“健身房都没了,没想到我的工资还能要回来,谢谢法官!”近日,金湖县法院通过审判与执行联动,成功化解一起劳资纠纷,圆满实现案结事了。

吉某受聘担任某健身房教练,因经营不善,健身房逐渐没落。吉某辛苦工作却未获得应有的报酬,无奈之下向金湖县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经仲裁委审理裁决,健身房应向吉某支付工资、经济赔偿金等共计2万余元。裁决生效后,健身房未履行付款义务。

吉某持裁决书,依法向金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执行法官调查发现,健身房早已关门歇业、人去楼空,且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被迫终结执行。

后吉某调查发现该健身房为股份制,便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向健身房股东追诉权益。金湖法院受理案件后,鉴于该案与此前同一劳资纠纷执行案件在事实方面密切关联,且分属审判、执行两条业务线,遂决定打破部门壁垒,开展双向对接、联动办案。

庭审中,涉案股东拒不承担自身法定责任。针对涉案股东法律认知上的误区,审理法官结合该案实际,详细讲解公司法相关规定以及股东需要承担的法定责任,依法阐明吉某追诉股东的合法性。与此同时,执行法官及时跟进,告诫涉案股东一旦败诉,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对其实施冻结资产、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黑名单等惩戒措施,将对个人征信和日常生活产生负面影响。

在审理法官的释法说理、温情疏导和执行法官的明规示戒、刚性震慑之下,涉案股东彻底摒弃侥幸心理,正视自身法律责任,当场履行付款义务,吉某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