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朱瑞雅 苏思文)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在基层落地生根,近日,盐城市大丰区法院干警走进辖区多个村社,结合涉农审判实践,以拉家常、讲法理的方式,围绕该法开展普法宣讲。
干警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关于保障成员权益、规范组织运行等内容进行宣讲。他们指出,法律明确成员资格确认规则,保障妇女平等权利,防止因身份争议引发纠纷,从源头减少乡村矛盾;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健全治理结构,防止集体资产被侵占,确保收益分配公平透明,夯实乡村治理物质基础。
此次系列宣讲,已深入5个村社开展,覆盖群众800余人。干警们将法理融于家常、把事理讲进心坎、让情理润泽乡邻,推动法律条文从“纸上”落到“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