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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江苏“服务型执法”再添新亮点

日期: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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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市场监管       上一篇    下一篇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正式印发《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繁简分流简案快办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破解基层执法“案多人少”的结构性矛盾,降低企业制度性经营成本。

作为全国省级首份系统性简案快办专项制度,《规定》以流程“做减法”实现监管效能“做加法”,用制度创新平衡严格执法与助企纾困。标志着江苏市场监管在构建“服务型执法”新模式上迈出关键一步,为市场监管执法提质增效提供了“江苏经验”。

《规定》通过五大创新亮点,以“坚守法治底线、优化办案流程、提升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为核心导向,重构了轻微违法案件处理新范式。

亮点一 全国首个省级专项规范 划定清晰适用门槛,填补制度空白

针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对违法事实及拟处理意见无异议的普通程序案件,在严格遵循行政处罚法法定程序的前提下,优化内部审批流转环节,实现提速办理。该模式与简易程序形成有效互补,覆盖更多轻微违法场景,让简案真正走上“快车道”。

亮点二

重磅突破!

省去5天陈述申辩等待期,实现“即认即决”

对认可违法事实、法律适用及拟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含电子形式)明确放弃陈述、申辩权利的当事人,执法部门无需等待5日申辩期限,可即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或不予处罚决定书,办案周期直接缩短至少5个工作日。若当事人在此期间反悔或提出陈述申辩,案件即刻转回常规普通程序,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减损,真正实现“提速不减权益,高效不失公正”。

亮点三

简化取证流程

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确认、全案办结

为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规定》明确,在当事人认错认罚的前提下,若现场笔录、视音频记录可相互印证,且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已足以认定违法事实,可不再重复制作询问笔录和现场笔录。通过现场拍照、录音录像即可完成证据固定,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确认、全案办结”,让经营者免于多次往返配合调查。

亮点四

全流程电子化办案

打造“不见面”执法

《规定》明确,执法电子化,全程依托“江苏省市场监管数智化平台综合执法系统”线上录卷、存证电子化;文书电子化,系统辅助使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生成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文书;送达电子化,经受送达人确认地址后采用App、邮箱、当面扫码等方式送达电子文书;支付电子化,与省财政厅打通支付渠道,支持银联、支付宝、微信等线上缴纳罚没款;归档电子化,全程一案一卷线上电子留存,减少纸质材料流转成本。

亮点五

建立全链条监督评查机制

最硬核的保障机制,提速不放松办案质量

《规定》专门设置执法监督与质效评估制度,监督覆盖管辖权、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裁量基准、程序规范、归档完整等十大维度。同时建立定期案卷评查机制,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准确、程序合法”为硬性评估标准,坚决防范简化程序带来的执法随意性风险,做到“快办但不乱办、简化但不降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