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金宝)“多亏法官和调解员联合调处帮我们化解了纠纷,谢谢你们!”近日,在沭阳县法院庙头法庭与司法所共同打造的“庭所共建+法润营商”联动驿站里,一起经济追偿纠纷圆满化解后,当事人张某对调解人员鞠躬致谢。
某停车场保安张某与停车人李某因停车问题发生争执,继而引发肢体冲突,张某因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判决,张某所属用人单位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赔付李某各项损失共计1万余元。
保安公司认为,张某履职期间处置纠纷方式失当、存在重大过错,公司赔付后有权向其追偿相应损失,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庭受理后,承办法官谭兴东经研判认为,如若直接开庭审理、作出判决,不仅审理周期冗长,还会加重双方当事人的时间、经济成本。为此,法庭第一时间启动联动调解机制,将该案引导至“庭所共建+法润营商”庙头联动驿站调解。
调解现场,庙头联动驿站调解员仲其武客观分析利弊得失,从政策、情理角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法官则发挥司法专业优势,精准释法说理、厘清权责边界、分析风险后果。通过法官和调解员“面对面”的刚性震慑和“背对背”的柔性疏导,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张某赔偿保安公司6000元现金,现场支付,案件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