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汪 云 周 鑫 仇晓敏)盛夏金陵,老山林海郁郁葱葱,雨后的清风裹着草木芬芳漫溢山野。8月13日上午,在全国生态日即将到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正式施行的重要时间节点,南京市中级法院、南京市检察院联合浦口区检察院、南京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在南京老山森林生物多样性观测站举办生态法治宣传活动。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法检系统代表以及专家学者、检察机关“益心为公”志愿者、媒体记者、环保志愿者、亲子家庭代表齐聚一堂,通过实景观摩、案例宣讲、座谈研讨、自然体验相结合等丰富形式,携手书写共同守护青绿的生动答卷。
南京老山森林生物多样性观测站是浦口检察生态公益保护基地,专门配备智慧监测系统,通过该系统能够实时监测老山户外观测样地场景以及各类野生动植物多样性等情况。
活动伊始,浦口区检察院相关同志介绍了观测站展厅设计理念、布局、生态监测体系与公益检察履职成果。南京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王某林非法采矿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办理和环境修复进展等情况。
据介绍,自2020年该案判决生效至今,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联合科研团队持续追踪监测,切实推动一期稳固山体、二期栽植植被等修复工作落实,并长期观测动物回迁、生态系统复苏状况,让满目疮痍的2万平方米裸露矿坑和受损山体,重新展现草木渐生、绿意盎然的秀美景致。
随后,该案专家辅助人、南京警察学院副教授刘昌景面向青少年开展趣味生态科普问答。“违法者受到刑事处罚、缴纳罚金后,还需要修复被损毁的环境吗?”“山体复绿完工,修复工作就彻底结束了吗?”……在孩子们踊跃作答后,刘昌景生动阐释了该案生态修复完整性、多样性、可持续性三大鲜明特点,揭示了生态修复绝非一次性工程,并寄语在场青少年“守护生态是最好的修复”。
座谈研讨环节,由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迎主持,与会代表、专家学者围绕法典核心要义、法律适用要点、生态治理实践路径深入交流研讨,凝聚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共识。
南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珍祥感谢各位代表一直以来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和监督,表示检察机关将以法典实施为契机,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以高质效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助力美丽南京建设法治化、常态化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