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保护,让“超龄劳动者”权益有保障
日期:08-13
本报通讯员 何 萌 李赢天
本报记者 郎建强
随着老龄化社会到来,已过退休年龄仍在打工的人越来越多。他们一旦被欠薪,常常因为“超龄”身份陷入维权困境。在相关案件办理过程中,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通过司法救助和综合履职,为有效解决“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提供了新路径。
2023年2月,72岁的陆某在常州市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的食堂负责买菜、烧饭,约定月薪4000元,工资以现金发放。2024年全年,公司负责人杨某拖欠19名员工工资共计22万余元,其中陆某被拖欠2.8万元。她和儿子多次催讨无果,其他员工也纷纷维权。2025年3月,公安机关以杨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新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该案时,根据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相关规定,将涉及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支持起诉线索移送民事检察部门。对于该案中有证据证明与涉案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新北区检察院支持起诉,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和解,当场结清全部欠款。
陆某因已过退休年龄,不能认定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被害人。且由于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她也无法提供任何工资发放凭证,民事支持起诉面临举证困难。她的工作报酬迟迟讨不回来。
面对刑事和民事的双重困境,承办检察官联动民事检察部门组织现场答复,并邀请第三方律师参与,就陆某无法被认定为刑事案件被害人、现有证据无法支持起诉等问题开展释法说理,同时建议她在与公司负责人沟通时注意录音,确认劳务关系和拖欠工资的事实,搜集、完善证据,为下一步民事起诉做准备。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在前期摸排中发现,陆某丈夫于2024年因冠心病两次手术,需长期服药,家庭经济十分困难。经审查认为,陆某因案致困,属于相关规定的“人民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情形”,决定对其予以国家司法救助1.2万元。检察官当面送达了司法救助决定书,帮助她缓解生活困难,渡过难关。最终,陆某对检察机关的工作表示理解和感谢,考虑到杨某工厂经营失败后生活不易,决定不再起诉。
针对“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新北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联合刑事、民事、公益诉讼等多部门,研讨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一揽子”解决方案: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辟“绿色通道”受理此类信访诉求;刑事检察部门引导侦查时要求公安机关同步固定涉超龄劳动者劳动关系、工资报酬支付等证据;民事检察部门针对有起诉意愿但诉讼能力较弱的当事人支持起诉;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围绕促进保障老年人平等就业权益督促履职;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依托司法救助衔接社会救助,兜牢保障底线。同时,该院联合法院、人社、工会等部门开展广泛调研,完善信息共享、矛盾调处、救助帮扶等机制,推动对超龄劳动者实现“平等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