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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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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私教课无法履约可以退费吗?

日期: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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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8版:法治时空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通讯员 石 诺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健身需求日益受到重视,到专业健身机构健身已成为众多群众的选择。然而,因个体差异等原因引发的健身预付消费纠纷时有发生,近日,太仓市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健身私教服务合同纠纷。

2026年4月,王女士前往某健身房体验私教课。体验结束后,她向工作人员说明,按照店内常规课程强度训练,自身承受起来较为吃力。健身房销售人员表示,后续的正式课程会根据她的身体状况、承受能力灵活调整,训练将适配她的体能水平。王女士遂办理私教课程,并全额缴费。

此后,王女士始终未预约、未上过任何正式课程。原来,私教服务体验课程结束后5日,王女士突感身体不适,经检查诊断,医院建议其暂缓开展各类剧烈运动。王女士遂于6日后向健身房提出解除合同、全额退费的诉求。健身房认为,根据私教服务合同“超过7天退剩余课程总价的5%(在有效期内),超过课程有效期视为自动放弃”的约定,王女士属于因自身原因单方提出解约,应当扣除一定比例费用。双方协商未果,王女士遂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案涉私教协议系健身房格式合同,其中超期不退、单方解约高额扣费等约定,违背公平原则,不合理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依法应属无效。同时,七天无理由退款并非预付消费退费的唯一依据。该案中,王女士未参与任何课程,系因突发疾病、遵医嘱无法运动,属于签约时无法预见的客观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显失公平,其依法享有合同解除权。

同时,考虑到王女士在签订合同时并未完全尽到审慎义务,体验课程时其已明确感知标准训练强度超出自身承受范围,贸然购买长期私教课程,亦应承担部分责任。为高效公正化解矛盾,法院兼顾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最终,经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解除双方私教服务合同,健身房向王女士返还90%课程费用。纠纷得以一次性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