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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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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以法典实施夯实美丽江苏法治根基

日期: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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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政法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正式施行。作为我国第二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典,该法典整合梳理、统筹编纂生态环保领域十部单行法律,废止相关老旧法条,将分散于各领域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绿色低碳发展等制度规范,系统整合为统一完备、逻辑严密的生态环境法治体系,为江苏深化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精准锚定法治坐标、筑牢制度基石。

江苏滨江临海、河网密布、水系纵横,是经济大省、开放大省,同时也面临着复杂严峻的生态治理考验。长江大保护、太湖综合治理、大运河生态廊道修复、土壤环境风险防控、近岸海域生态治理等重点工作,均是涉及全域、贯穿系统的长期性治理工程。长期以来,生态环保领域多部单行法并行适用,存在执法标准不统一、处罚尺度不一致、权责边界交叉重叠等问题,在跨流域、跨区域协同治理过程中,极易出现法条衔接不畅、监管碎片化、治理协同性不足等现实堵点。生态环境法典的落地实施,根本性推动了生态治理从“分而治之、各自为战”向“系统统筹、全域共治”转变,统一行政执法标尺、厘清层级治理权责、规范全域治理流程,为河湖生态保护、排污全过程监管、全域生态修复等各项工作提供一体化、规范化法治遵循。

法治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典的价值彰显于落地。对各级相关执法部门而言,此次法典施行绝非简单的法条更新、条文迭代,而是生态治理理念、模式和能力的全方位升级。今后,无论是工业企业排污管控、存量地块土壤修复治理,还是城乡噪声扰民、餐饮油烟污染等群众身边的民生环境问题处置,均需严格对照法典标准规范履职、精准执法。以往部分领域多头监管、权责模糊、监管缺位、执法随意性等突出问题,将在法典的制度框架下得到系统性破解,有效提升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权威性与稳定性。

良法善治,贵在衔接、重在落地。健全的地方配套制度、成熟的基层治理实践,是法典落地生根的重要支撑。江苏长期深耕生态环保领域法治建设,已构建较为完备的地方生态环保法规制度体系,各地在流域生态补偿、生态缓冲区建设、跨界协同治理等方面积累了一大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实践经验。立足法典新规要求,需全面开展现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对标梳理、立改废释工作,精准做好上位法与地方实践的制度衔接、机制对接,把基层行之有效的生态治理经验固化为常态化制度成果。

生态环境法典的正式实施,为美丽江苏建设装上了坚实稳固的法治引擎、赋能引擎。立足新的法治起点,江苏将以法典为根本遵循,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统筹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平衡发展速度与生态质量,持续擦亮水净天蓝、岸绿景美的生态底色,不断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生态画卷,以过硬的生态法治成效、可感可及的生态治理成果,交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的优异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