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虎法萱 王文秀)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往往因定损专业壁垒较高、“换件”与“修复”价差悬殊、事故现场转瞬即逝、关键证据天然缺失等原因,面临判决率高、调解率低的困局。然而,一起由连环追尾事故引发的理赔纠纷,却在苏州市虎丘区法院找到了一条解纷新路径。
2025年11月,李某驾车追尾张某车辆,致其失控引发三车连环相撞事故,李某负全责。李某所驾车辆投保车损险,车主许某将理赔权益转让给某汽车服务部,后因协商无果诉至法院。庭前听证中,双方意见严重对立:保险公司称未接到及时报案,主张按推定全损处理,并明确拒赔拖车费、诉讼费及鉴定费等;原告则坚持按实际维修费用全额索赔。双方预期差距巨大,调解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王宁意识到,该案症结在于定损标准之争——在没有权威中立的技术意见之前,任何调解方案都缺乏说服力。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院委托具备资质的公估机构对案涉车辆损失进行独立评估。
公估机构随即派遣资深公估师对车辆进行独立勘验,逐一核实受损部件,并结合配件市场实时价格和维修工艺标准,出具了附有现场照片的详细评估报告。无论是换件还是修复,每一项争议都被量化为可查证、可比对的具体数据。
基于这份报告,王宁有了新的思路:既然公估师了解技术细节,又具备中立身份,能否请其直接参与调解?经协调,公估师同意介入,利用评估报告中的市场数据和客观照片,为调解划出一道双方认可的技术基准线。
原本各执一词的换件与修复之争、价差争议,在客观数据面前变得清晰明确。调解从“讨价还价”回归到“事实判断”,双方逐步缩小分歧,最终就定损方案达成一致。原本保险公司明确拒赔的诉讼费和鉴定费,在协议中也自愿承担,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这一案例为破解财产保险纠纷调解难题提供了现实样本。虎丘法院立足个案实际,在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引入专业公估师参与调解,以中立技术评估推动理性对话。这一做法不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实现了司法资源与社会专业力量的有效协同。案件以数据说理、以技术释明,不仅促成了矛盾实质化解,也真正实现了定分止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