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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父爱为“失信”买单

日期: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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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陈 坚)近日,在南京市建邺区法院成功执结的一起劳务报酬纠纷案件中,执行干警坚持法理相融、情理兼顾,促成被执行人父亲主动担责、申请执行人谅解。

严某等四人与南京某餐饮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经法院依法判决,该公司应支付严某等人工资款共计4万余元。因该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严某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经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谢某,但其始终消极应对,甚至关闭公司、下落不明。

后根据线索,执行干警终于成功将谢某传唤至法院。到院后,谢某既不组织公司偿还债务,也不申报财产,面对执行干警关于“执转破”后果及法律责任的释明,仍置若罔闻,企图逃避执行,全无诚信履责之意。为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建邺法院依法决定对谢某实施司法拘留。

拘留期间,谢某的父亲来到法院,在执行干警释明相关情况后,他代儿子向执行干警表达歉意,并承诺:“给我几天时间,我来想办法。”这位老人主动替子扛下债务,用实际行动来弥补儿子的诚信污点,并交上了其多方筹措的4万元执行款,并表示已竭尽全力,但尚有2000余元缺口。执行干警被老人真诚的态度深深打动,组织严某等人到院进行调解。在得知老人年事已高仍奔波筹款的实际情况后,严某等四名申请执行人深受感动,一致表示放弃剩余款项,案件至此得以顺利执结。

在得知父亲代为履行且申请执行人放弃部分债权后,谢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规避执行的错误,主动认错悔过。鉴于谢某已深刻认识到错误且案件执行完毕,建邺法院决定提前解除对其的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