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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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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广告费就用“吃霸王餐”抵债? 灌云巧破“案中案”僵局

日期: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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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伏 倩 记者 王晓红)近日,灌云县法院妥善化解了一起相互牵连、盘根错节的广告费、餐饮费“案中案”,承办法官深入剖析关键症结,耐心细致判后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

某酒店工作人员以酒店名义在某广告公司定制经营所需广告物料,广告公司履约交付后,双方始终未结算费用。该员工离职后,广告公司多次向酒店追索广告费,酒店以员工无授权、未确认业务为由拒付。追索无果后,广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涉案酒店消费与广告费金额相当的餐饮费用,并以酒店欠付的广告费抵扣餐费。酒店当场拒绝抵扣,并就餐饮费纠纷诉至法院。

后经法院调解,双方约定由广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分三期支付餐费,调解后其已按期支付前两期款项。因核心的广告费争议未能有效解决,广告公司随即起诉酒店,形成了一案牵两讼的关联纠纷。双方就广告费争议较大、无法调解,法院依法判决部分支持广告公司诉讼请求。

酒店方很快就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承办法官没有立即将案件移送二审,而是坚定选择“再调解试试”,通过“背对背疏导+面对面协商”的方式逐步推进,引导双方理性处置纠纷。

针对酒店上诉请求,法官结合案件证据精准释法,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双方放下了分歧,达成了一揽子和解协议:酒店自愿放弃剩余第三期餐费追索权利,并支付部分广告费,撤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