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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兴化暖心办好群众“家务事”

日期: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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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丁 晨 记者 翟 敏)“装修和图纸不符,排烟、布局存在缺陷,尾款我不能付!”“施工改动都是双方协商确定,材料、人工成本摆在眼前,欠款理应结清。”连日高温酷暑,兴化市法院民一庭干警下沉一线上门调解,成功化解一起亲属间门面装修承揽纠纷,以柔性司法弥合亲情裂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原、被告系亲属。被告委托原告装修门面房,碍于亲情未订立书面施工合同,仅口头约定据实结算。施工前双方共同敲定装修方案,施工细节依靠微信沟通。工程竣工后,双方就施工质量、结算价款产生重大分歧。原告最初按亲情价核算工程款3.9万元,被告仅支付1万元;诉讼中原告主张按照市场价5.4万元结算。被告则认为多处施工未按效果图实施,门店排风、布局存在瑕疵,拒付剩余款项。

案件经过两次开庭审理,双方积怨较深、各执一词,对立情绪激烈,均坚持申请司法鉴定,原本和睦的亲属关系濒临破裂。

承办法官束长庚考虑,该案属于亲属间民生纠纷,一纸判决容易进一步加深隔阂,司法鉴定还会增加双方时间与经济成本,难以从根源上化解矛盾。为守护亲情伦理、减轻当事人诉累,束长庚不惧热浪,带领法官助理前往涉案商铺现场开展实地调解。

调解现场,束长庚坚持法理情理相融,认真倾听双方诉求,厘清争议焦点,逐项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劝导双方珍惜亲属情谊、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持续劝导与释法说理,双方放下分歧,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一次性支付原告装修款2.6万元,案涉装修款项全部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