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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秦淮实现行刑反向衔接全流程闭环

日期: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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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江苏检察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马薛萍 刘昱琪 记者 张 旭)当前,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中涉案财物处置因涵盖多方主体、多个环节,财物性质、金额认定标准存在差异,且涉及保管、处置经费保障等现实问题,实践中出现移送不顺畅、程序不统一、处置进度慢等突出问题,严重影响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开展。为破解上述难题,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明晰检察内部权责、搭建外部移交通道,并同步创设配套法律文书,一体建立涉案财物处置工作机制,合法、高效、全面处置涉案财物。

2025年4月至5月,被不起诉人沈某、钱某在未取得《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经营利用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闲鱼等网络平台对外销售红珊瑚制品,价值34336元。本案相对不起诉后,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依法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向实际经营地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意见书,并同步发函商谈涉案财物移送事宜。该局回函明确涉案财物移交的联络人、联系方式并提供了接收违法所得的账户。后秦淮区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函,要求其将本案的涉案财物移交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反馈移交证明材料。公安机关移交后及时将红珊瑚制品打包时的同步录音录像、邮寄凭证、转账凭证等材料反馈秦淮区检察院,实现涉案财物处置闭环。

针对检察机关内部涉案财物处置权责不清、衔接流程不规范、认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秦淮区检察院根据行刑反向衔接办案实际,在检察机关内部制定办案规定,建立“行政检察牵头、刑事检察认定、案管部门协同”的工作模式,优化涉案财物处置内部工作机制。与南京市检察院共同研究创设涉案财物处置专项法律文书并发布文书模板手册,从源头优化流程标准,同时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搭建涉案财物处置常态化联动机制,为规范处置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