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书丹:情法相融守底线 纾困解难勇担当
日期:08-05
人物简介:潘书丹,2024年进入盐都区司法局,现为盐都区司法局学富司法所一级科员。
作为一名年轻的司法行政人、青年党员,潘书丹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初始印象是法律讲规矩、讲对错,谈情义就是放宽标准、徇私变通。但在工作实践和学习中,她逐渐认识到:法治的最终落脚点是为民,严格执法不等于死板执法,守住法律红线,同时体谅群众难处,才是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应有之义。
2026年6月,潘书丹调入盐都区司法局学富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吴某某的案例让她对“情法相融”有了直观深刻的体会。吴某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缓刑四年,他在本地经营的一家企业因业务拓展需要,频繁提出外出申请,但商务洽谈往往无法提前备齐完整审批材料。倘若简单一刀切全部拒绝,不仅会阻碍企业正常经营,还极易激化对立情绪,给社区矫正监管埋下隐患。一边是社区矫正监管底线不能松动,一边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现实难题,两难之间,考验的就是基层执法者心中的“情与义”。面对问题,潘书丹没有一拒了之,而是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认定生产经营属正当外出事由,并主动对接区社区矫正中心,开通“绿色通道”,指导吴某某准备邀请函、行程单、报价单、意向合同等替代佐证材料,减少审批障碍。
服务有温度,监管更有力度。每次外出期间,潘书丹总是不定期动态核查吴某某的行动轨迹,不定时视频连线、电话核验行踪,返程第一时间核对票据、办理销假,全程闭环管理,坚决杜绝脱管风险。这份刚柔并济的处置换来了双向向好:今年以来,吴某某的企业中标额已超7000万元,开票金额已超去年全年。他多次感慨,司法所的人性化管理给了他改过自新的底气。
法治化营商环境从来不是一句空洞口号。所谓有情有义,就是拒绝拿法条当“挡箭牌”,在法律框架范围内主动为群众纾困解难,以柔性执法守护人们谋生兴业的希望,这正是基层司法行政人最扎实的为民担当。
年过七旬的矫正对象丁某身患多种慢性病,无稳定收入来源,家庭生活十分拮据。日常监管时,潘书丹没有只盯着考核指标,而是重点关注他的实际生活困境。全面梳理相关情况后及时上报矫正中心,为他申请政法委司法救助金,缓解基本生活压力。矫正对象陈某在矫正期间又卷入民事侵权纠纷,一次电话沟通中,觉察出陈某言语消沉、满心无助的情绪异常,潘书丹迅速地约他谈心疏导并主动帮他协调解决了这起纠纷。
基层工作平凡琐碎,没有惊心动魄的冲突,也没有光鲜亮眼的政绩。但正是一次次力所能及的帮扶,让误入歧途的群众真切感受到,社会没有彻底放弃他们。监管目的从来不是单纯约束惩戒,而是拉一把、扶一程,帮助他们重新回归正常生活。愿意俯下身倾听群众难处,始终保留一份包容与善意,这便是基层司法行政人独有的情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