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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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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把无人老宅当“免费拾荒点”? 男子多次盗窃获刑

日期: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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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专题·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我不是偷鸡摸狗的人,我也怕人家发现少了许多东西。”面对办案人员的讯问,雷某的辩解令人啼笑皆非。近日,经如皋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雷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25年10月31日,雷某骑着三轮车在乡下捡垃圾时,发现一户人家房门紧闭、房屋年久失修。他判断该户长期无人居住,瞬间萌生了“致富”灵感。

起初,他只是悄悄绕至主屋旁的猪圈,偷走了1块纱窗和1根钢筋。过了两天,雷某发现自己的盗窃行为竟无人察觉,胆子逐渐大了起来,将这户人家当成了免费的“拾荒点”。此后,他隔三岔五光顾,先后偷走2块玻璃窗、2个铝合金窗框和1个纱门。

贪心不足的雷某并不满足于此。他如同一个“精明的商人”,开始四处寻找新的“资源点”,最终将目标锁定在镇上一家长期废弃且无人看管的医院。雷某在废弃医院场地内肆意盗取,毫无顾忌地陆续偷走了4个铁架子、14扇玻璃窗和1个空调外机。

与一般的盗窃分子不同,雷某采取“蚂蚁搬家”式的作案方式,每次只盗取少量物品。面对讯问,他坦言“我不敢一下子偷走”,这份“谨小慎微”用在违法犯罪道路上,最终换来的只能是法律的严惩。经查,雷某将赃物卖给了废品收购人员,违法所得共计828元。

2025年11月5日,被害人许女士发现长期无人居住的老宅内不少物品丢失,通过查看自家监控,看到一名男子隔三岔五前往其老宅搬运物品,于是向如皋市公安局报案。同年12月4日,公安机关将雷某抓获归案。

今年4月1日,公安机关依法将该案移送至如皋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2025年10月至11月,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雷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遂建议对其适用缓刑。经如皋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如皋市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