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家政、安装、维修等生活服务均可线上预约,便捷高效的同时,服务人员上门作业受伤引发的赔偿纠纷也日渐多发。网约维修工人作业受伤,损失究竟该由谁承担?近日,扬州市江都区法院审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清晰界定用户、维修人员、网络平台三方责任,为同类网约服务风险处置提供司法指引。
李某长期从事装修、水电维修工作,为拓展客源,在某大型生活信息平台注册商户,开设“本地高手装修队”店铺,付费购买置顶推广服务,并以“本地高手”“口碑二十年”等字样宣传引流。经查,李某并未取得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资质,属于无证违规接单。
商户王某因店铺装修需要接电施工,浏览平台页面后被李某的宣传话术吸引,以500元总价委托其上门施工,约定施工工具由李某自备、完工交付成果后一次性结算报酬。施工当日,李某在作业过程中不慎触电,从脚手架坠落重伤。王某第一时间切断电源、拨打急救电话并送医救治,先行垫付医疗费5万元。
经多次住院治疗,李某伤情严重,司法鉴定为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后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配偶担任法定代理人。后续双方及平台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李某家属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王某及平台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150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本案法律关系清晰可辨。李某自备工具、自主安排施工流程,不受王某考勤及过程管控,双方按最终工作成果结算报酬,符合承揽合同关系特征,并非雇佣、劳务关系。李某向平台付费购买推广置顶服务,双方仅为普通服务合同关系,不存在管理、隶属用工关系。
经法院核算,李某因本次事故产生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全部合理损失共计1862339元。结合各方行为过错,法院依法划分责任比例。
其一,维修人员李某承担主要责任。电工作业属于高危特种作业,依法必须持证上岗。李某无证长期承接电工维修业务,作业时未佩戴绝缘防护用具,未尽安全注意义务,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自身承担绝大部分损失。
其二,定作人王某承担选任过错责任。王某选任施工人员时,未核查李某特种作业资质,轻率委托无资质人员开展高危电工施工,存在选任过失,法院酌定其承担5%赔偿责任。
其三,网络平台未尽资质审核义务需担责。依据《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电商平台对涉及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负有法定资质核验义务。涉案平台仅完成李某实名认证,未审核其电工特种作业资质,放任无资质人员公开承接高危维修业务,监管履职缺位,法院酌定其承担10%赔偿责任。
综上,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王某赔付李某各项损失43117元,平台公司赔付186234元,驳回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平台已足额履行赔付义务,王某与李某就剩余款项自行达成和解,并履行部分付款义务。
法官说法
线上预约上门维修已成常态,但广大市民切勿轻信平台营销宣传。水电施工属于高危特种作业,委托施工前,务必主动核验从业人员专业资质,规避选任风险。网络平台需严守合规底线,对需持证经营的服务项目,严格落实资质审核、入驻监管义务,不得仅以提供信息服务为由免除法定责任。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规范操作,配齐安全防护用具,严守作业规范,从源头防范安全事故,守护自身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