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周晓容 记者 王晓红)“真没想到我的案子能这么快解决,还能当场拿到钱,太高兴了!”今年6月以来,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徐圩新区人民法庭成功调解41起案件,涵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租赁合同等多发纠纷,其中14起案件促成被告当场履行,累计当场兑现金额30余万元,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在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被告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原告多次催要仍拒不给付工程尾款且拒绝沟通,人民调解员认真分析案情后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一方面告知被告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督促其与原告积极沟通,主动承担责任;另一方面耐心安抚原告,细致解读诉讼成本与审理周期,引导原告理性维权,最终在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当场给付欠款。
在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中,被告拒付租金且未按期归还土地,原告多次催讨被告均未履行,人民调解员考虑到土地租赁的特殊性,多次实地考察,了解情况后发现双方仍具备续约条件,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从法理情理角度出发反复沟通疏导,督促被告及时履行以便保障后续生产经营,最终双方放下成见达成和解,被告当场转账支付欠款。
14起案件,从当事人递交起诉书到调解履行完毕,平均历时30天。徐圩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倾力打造“圩枫化雨”调解品牌,组建专业化速裁审判团队,建立“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人民调解员”的集约化团队模式,秉持着“调解优先、快捷高效”办案理念,积极引导当事人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