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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三十万元鉴定费省下了

日期: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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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盛夏午后,烈日炎炎。邳州市法院碾庄法庭调解室里,窗外的蝉鸣衬托出室内的宁静,并不见往日的剑拔弩张。

“感谢法官用心调解,帮我们解开了多年的僵局,也缓解了我手头的资金压力!”当事人老刘的声音里,带着如释重负的恳切。

对面某机械公司负责人也诚恳表态:“这个调解方案公平公正,符合实际,我们愿意积极配合履行,按时对接维修、付款相关事宜。”

看着曾经针锋相对、僵持数年的双方握手言和,顺利签下调解协议,承办法官郭琳心中满是欣慰。

时间回溯至2020年底,老刘承接了某机械公司办公楼及厂房基础土建施工项目,约定工程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机械公司全额结清所有费用。

项目施工完成后,经双方结算,机械公司应付老刘相关费用共计100万元。然而虽经多次沟通,机械公司仅支付15万元便不再履约,理由是施工质量不合格。多次催款无果后,老刘将该机械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来到郭琳手中,她第一时间细致审阅卷宗,梳理时间线与争议焦点,随即组织双方到庭沟通。

一方自认依规施工、无质量瑕疵,苦苦追讨欠款;一方咬定工程瑕疵、权益受损,坚决拒付余款。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情绪愈发对立,均拒绝任何折中调解方案,坚决要求启动工程质量司法鉴定,一切以鉴定结论为准。

案件就此陷入胶着。为了实质性化解纠纷,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合法权益,郭琳根据案件实际,现场走访调查,反复研判最优处置方案。经测算,完整的鉴定流程总计费用高达30余万元。

“30多万元的鉴定费,对任何一方都是不小的负担。而且鉴定时间成本也要考虑,与其耗费大量时间、财力、精力僵持对峙、加剧矛盾,不如咱们互谅互让,寻找双赢的解决路径。”郭琳将鉴定成本、时间成本逐一梳理清楚,耐心向双方释法明理、分析利弊。

“可是不鉴定,责任怎么分得清?”老刘仍有不安。

“我们合议庭讨论过了,你们看这个方案怎么样:机械公司先出部分费用,作为启动资金,然后你们提出的质量问题,可以分批维修,验收合格再逐笔支付费用。”郭琳提出量身定制的调解方案。

“那合格不合格谁来保证,要是没修好我找谁?”机械公司依然心存顾虑。

“验收可以委托市质量监督部门有资质的专家,这样既能保证验收结果公正,也会将验收成本降至1万元左右。”郭琳逐一回应双方的疑虑,细致比较两种路径的时间、费用和风险。

入情入理的剖析,终于让双方卸下心防。经过认真研究方案的可行性,两人一致认可该调解方案,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截至目前,机械公司已按照协议约定足额支付首期费用,老刘的工程维修整改工作也在有序推进,这场僵持数年的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