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规精准管控 商业外摆和临时摊点
日期:07-30
本报讯(记者 李殷枫)为规范商业外摆和临时摊点设置,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城市“烟火气”,近日,南京市城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外摆和临时摊点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对商业外摆和临时摊点实行分区分级差异化管控,全市划分为严禁区、管控区、疏导区,实施精准管控。
《指导意见》提出,江北新区、各区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在不影响市容环卫、公共安全、道路通行和方便居民生活的前提下,结合区域特点、人口分布、街巷业态与市民需求,完善商业外摆与临时摊点设置,支持特色商圈、文旅街区、夜经济集聚区商业外摆的规范提质,增强街区活力与吸引力。要优化商业外摆与临时摊点区域规划,明确街区功能定位,引导业态规范发展;优先布局早餐、修配、缝补、配锁、季节性农副产品等民生类业态,提升便民服务能力等。
《指导意见》明确,全市划分为严禁区、管控区、疏导区,实施精准管控。严禁区包括城市主干道、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消防通道、重点保障区域;校园出入口两侧各100米内、三甲医院出入口两侧各150米及围墙临街段、党政机关大门150米内临街区域、交通枢纽进出道路两侧200米内。管控区包括次干道、生活型街巷、商圈外围等,实行定点、定时、定业态、定标准管理,限定经营时段与范围,严控扰民与污染。疏导区包括背街小巷、社区闲置空间、特色市集、夜经济集聚区等,按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管理、商户自治、长效运营。
《指导意见》还规范商业外摆设置管理,原则上不超出建筑红线或退让空间,商家门前公共区域具备外摆条件的,可以视情设置。不得占用车道、盲道、消防通道,保留不小于2米人行通行宽度。店外禁止食品加工、明火烹饪、油烟排放;垃圾自产自清、污水不入路、噪声达标;落实“开摆即保洁、收摊即清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