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 坚 通讯员 杨 洋)近日,随着被执行人王某主动将执行款支付至申请执行人账户,一起历时多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圆满执结。
申请执行人南通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涉抵押物为一处别墅。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王某多次阻碍执行,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迟迟无法兑现。为打破执行僵局,南通市中级法院指定通州区法院交叉执行该案。
接案后,通州法院执行法官没有急于推进处置程序,而是首先调阅全部卷宗材料,逐一梳理案件来龙去脉,全面掌握被执行人历次异议的事由和症结所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他多次上门走访,与被执行人面对面沟通,督促其主动配合执行。但王某仍拒不配合,先后多次提出执行异议,企图继续拖延、阻碍执行。
对此,执行法官坚持“释法”与“亮剑”并举:一方面,针对其提出的每一项异议,逐条耐心释法明理,讲清法律依据,消除其侥幸心理;另一方面,依法向其送达预处罚告知书,明确告知拒不配合执行的法律后果,并果断将其名下房产挂网启动司法拍卖程序,以强有力的执行措施传递法律的刚性与威严。
在拍卖公告期内,执行法官没有简单地“一拍了之”,而是持续在被执行人与债权人之间搭建协商桥梁,反复沟通、多方斡旋,努力寻求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王某主动将执行款项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案件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