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陈 颜)泗洪县重岗街道大谢社区居民周某去世后,留有家庭承包耕地5亩。为了这5亩地,兄弟反目成仇。日前,在重岗街道综治中心的调解下,兄弟和好如初。
原来,周某育有5子,生前曾召集家庭会议,口头承诺将5亩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给5个儿子,每人1亩。土地实际分配时,老四仅分得0.5亩,老五占了1.5亩,其余三子各分得1亩。老四认为老五侵占自身份额,多次沟通未果;老五则以长期赡养母亲、尽主要赡养义务为由,主张多分土地合理。双方矛盾激化,于是向所在社区综治中心申请调解。
综治中心受理后,安排调解员陈二芳负责调处。陈二芳首先引导双方有序陈述诉求、充分倾听意见,同时邀请长子到场核实情况,确认母亲生前口头约定每人1亩、老五多占老四0.5亩的核心事实。调解员采用“法理筑基、情理为辅”方式,向双方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不发生继承,其母口头承诺非法定遗嘱,未经同意扣除份额侵犯合法权益。随后以亲情为纽带开展情感疏导,肯定老五赡养付出,引导兄弟换位思考、珍惜手足情。待双方情绪缓和后,调解员提出折中方案供参考。
经过耐心劝说,老四首先红了眼眶,主动表示愿意让步:“这些年老五照顾母亲确实辛苦,我之前太钻牛角尖了。”老五也深受触动,当场表态愿意返还0.5亩土地,兑现母亲生前的分地方案。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员同步建议将家庭分地约定书面固定、由所有兄弟共同签字确认,避免因口头约定产生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