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船舶建造纠纷当日调解就地司法确认
日期:07-24
本报讯(通讯员 张利娟 叶俐沛 张建忠)7月21日,射阳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联合黄沙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南京海事法院派驻的本地化特邀调解员机制,成功实现两起船舶建造合同纠纷“当日受理、当日调解、当日申请司法确认”全流程闭环办理。涉案订金160万元、标的总额675.1万元,从当事人上门至整套司法确认申请手续办结,全程仅用8小时。
两艘定制货船因图纸反复修改、船台资源紧张等原因长期无法开工,两名船东各预付80万元订金后维权无门,多次协商未果,于7月21日上午一同赴射阳县矛调中心申请调解。中心立即启动涉海事纠纷专业调解专班,精准锁定合同解除、订金返还、违约责任、债务担保四大焦点,采取“背靠背释法+面对面协商”双轨推进——向造船方明晰“未开工即应全额退订金”的法定义务及逾期违约成本;向船东提出分期还款方案并增设双重保障:既约定8月30日、9月15日两个还款节点,又明确逾期将触发15万元违约金及年化12%利息;更创新提出由船厂经营者个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为企业信用叠加个人兜底。
当日14时,三方现场签署两份人民调解协议书,实体纠纷圆满化解。但新问题接踵而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船舶建造合同纠纷属海事法院专属管辖,基层法院无权受理司法确认申请。若当事人自行赴南京海事法院办理,往返需耗时两天、费用超千元,调解成果面临“纸面有效、执行无保”风险。
关键时刻,“射阳解纷直通车”机制高效响应。该中心火速联动南京海事法院派驻射阳的特邀调解员杨俊,启用“跨域诉调直通道”。在调解现场,特邀调解员全程指导完成材料规范整理、司法确认申请、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提交,所有流程均在当地完成。当事人无需离县,即完成全部程序。
据悉,这是我省首个由县级矛调中心与海事法院特邀调解员深度嵌合、实现“调解—确认”全链条本地化的实践样本。射阳县正以此为范本,固化“前端人民调解+中端驻点特邀调解+末端司法确认”标准化流程,同步面向船企、船东开展海事法律宣讲,从源头压降履约风险。以“小机制”撬动“大治理”,让法治护航的暖流,真正抵达航运产业最前沿。